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63号
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08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予以公告。请有关初审机构将此结果告知申请人。未予批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我委将通过有关初审机构告知申请人。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协助我委颁发。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08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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