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俄克拉荷马节日芭蕾舞团到宁波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1851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8]31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宁波市演出公司邀请美国俄克拉荷马节日芭蕾舞团一行40人,于2008年10月20日到宁波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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