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哈萨克斯坦歌手木合塔尔・沙哈诺夫到新疆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1849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新文市字[2008]2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演出展览中心邀请哈萨克斯坦歌手合塔尔・沙哈诺夫,于2008年10月至12月到新疆进行合作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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