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英国不速之客剧院和新国际交往剧院艺术家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183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517、51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云汉文化交流有限公司邀请英国不速之客剧院艺术家一行8人、新国际交往剧院艺术家一行9人,于2008年11月1日至12月8日来华,期间分别于11月18日至23日和11月25日至30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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