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公布福建省南安市兴安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的通知
(闽建审批〔2008〕27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厅审查,同意福建省南安市兴安建设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请的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同意福建省亿鑫建设有限公司的主项更换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现将企业名单及其资质等级予以公布。
附件:福建省南安市兴安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及等级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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