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福建省平潭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通知
(闽建审批[2008]27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工作的通知》(闽建审批[2007]87号)等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应当重新审查的企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厅审查,同意福建省平潭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现予公布。
附件:福建省平潭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有效期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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