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福建福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闽建审批[2008]27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8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等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直有关厅局初审和我厅审查,同意颁发福建福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予公布。
附件:福建福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有效期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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