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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1336号)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我公司营业住所的请示》(泰康养发〔2008〕052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5层”。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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