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公布福建省福州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的通知
(闽建审批[2008]272号)
各设区市规划局: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84号),经审核,同意福建省福州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现予公布。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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