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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8〕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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