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龙岩闽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通知
(闽建审批[2008]26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4号)、《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建筑[2007]41号)和《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08]27号)等规定,经机构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厅审查,现核准龙岩闽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资格证书号为:暂B350802150114,有效期至2011年10月10日。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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