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玉虚宫碑亭彩画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1024号)
湖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报〈玉虚宫碑亭设计方案〉的请示》(鄂文物发〔2008〕7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调查研究同时代建筑彩画的规制,并将本设计与参照物列表标明其时代、等级、图案、色彩、做法等。
(二)补充地仗的材料和做法说明。
(三)进一步校核文字。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补充、完善,并由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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