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对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进行整改的通知
(文物博函〔2008〕1006号)
四川省文物局: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建设,我局于近期开展了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核查工作。经核查发现,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存在着专职鉴定人员和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数量严重不足的问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对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的规定条件。
为此,请你局采取有力措施,抓紧做好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整改工作。加快选拔具有一定文物鉴定基础的中青年专业人员到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工作,确保该站按现有编制足额配置专职文物鉴定人员。积极参加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培训和考核,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使该站专业人员的数量和综合素质均能充分满足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的要求。
如该站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将积极考虑授予其文物进出境审核资质,并从工作经费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切实加大对该站的支持力度。
专此。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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