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百色市解放街骑楼立面维修整治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100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关于百色市解放街骑楼立面维修整治方案的请示》(桂文报〔2008〕18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的具体做法提出以下意见:
(一)外立面新增装饰性内容过多,有的缺少必要的依据。应把握分寸,适当装饰即可,避免显得过于拥挤杂乱。
(二)某些外立面维修整治措施应考虑到使用者的需求,已扩展的窗口如确需缩小应补充相关依据;对室内部分的装修和物件陈设的恢复也应充分考虑其使用功能和实际需要。
(三)近代建筑整治维修应考虑其结构安全问题,不能忽视承重的砌体结构的老化。
(四)详图所表述的部分抹灰线角面层过厚,应采取必要的构造措施,同时修正部分建筑图的构造错误。
请你厅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进行完善后,由你厅核准实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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