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7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7号

关于发布《清洁生产标准 石油炼制业(沥青)》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 石油炼制业(沥青)》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 清洁生产标准 石油炼制业(沥青)(HJ 443-2008)

二、 清洁生产标准 味精工业(HJ 444-2008)

三、 清洁生产标准 淀粉工业(HJ 445-2008)

以上标准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