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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宁明花山岩画保护工程脚手架搭设施工图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宁明花山岩画保护工程脚手架搭设施工图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97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关于报送宁明花山岩画保护工程脚手架搭设施工图设计方案的请示》(桂文报〔2008〕10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鉴于花山岩画规模宏大,应分阶段实施保护工程。以岩画集中、岩石开裂破坏比较严重的北侧区域作为第一期保护工程内容,通过搭建脚手架开展保护工作。同时论证第二期采用其他办法搭建工作平台的可行性。

二、脚手架搭建不能对岩画本体造成扰动和损害。禁止在岩画区域钻孔设置连墙锚杆。其他区域设置的连墙锚杆密度以及对岩画及岩体所造成的危害应做专门评估。施工时需采用无振动钻孔机,并科学处理钻孔岩渣排放,防止岩画污染受损。

三、补充脚手架的搭建和使用计划,脚手架应确保3至5年的使用时间,搭建方案需将洪水因素考虑在内。

四、岩画下方为坡积崩塌形成的堆积物,其构造特征及稳定性直接影响到岩画环境和工程安全。建议尽快开展详细工程地质勘察,查明堆积物结构特征,对稳定性作出评估,为保护工作提供依据。花山岩画崖壁为断裂构造面,地质勘察时应注意安全。

五、从安全角度考虑,应对入口处约30米宽的危岩体进行调查,单独提出加固保护方案。

六、对文物本体进行加固之前应对加固方法和材料进行充分研究、试验。

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按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由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加强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以及文物、人员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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