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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有关境外学者参观考古遗址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有关境外学者参观考古遗址的批复

(办政函〔2008〕789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金子修先生等有关境外学者参观考古遗址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考察团参观大窑龙泉窑遗址及相关文物。在参观过程中,请该考察团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遵守《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不得系统拍摄未公开发表文物,不得擅自收集文物标本。

专此。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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