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通报秘鲁被盗文物信息的函
(办博函〔2008〕783号)
公安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
近日,我局收到秘鲁驻华使馆有关文物被盗事的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保护和收复文化财产协定》的要求,现将相关信息转你部(署),请酌处。
专此函告。
附件:秘鲁驻华使馆照会及图片资料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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