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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同意对民办高校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确认引进人才身份的复函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同意对民办高校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确认引进人才身份的复函

(闽人函[2008]167号)




南平市人事局:

你局《关于民办高校人才引进享受优惠政策待遇的请示》(南人综[2008]91号)悉。

经研究,同意对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四个设区市民办高校根据《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的人才予以确认引进人才身份,给予发放紧缺急需人才生活津贴。引进人才身份认定手续请按闽人发[2002]74号文件要求办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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