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08〕74号)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2008年8月22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你公司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情况进行了例行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确保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建造的工程质量。
附件: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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