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代码编制规则》工作方案和预算的批复
(文物普查函〔2008〕953号)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你院《关于上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代码编制规则〉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的请示》(文研科字〔2008〕6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所报工作方案及预算,请你院精心组织,抓紧实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随文拨付工作经费4万元,请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