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江陵马山M1战国丝织品技术保护方案的意见
(办博函〔2008〕773号)
湖北省文物事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报荆州市博物馆馆藏竹木漆器和丝织品文物保护方案的请示》(鄂文物发〔2008〕82号)及所附《江陵马山M1战国丝织品保护修复方案》收悉。根据《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方案涉及单、夹、棉、绢、绫、纱等不同类型的文物,其病害情况也不尽相同,应分别编制保护方案。
二、该方案使用的保护材料、修复工艺针对性不强,应进一步细化,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材料和修复工艺。
请你局加强对馆藏文物技术保护的组织与指导,重新编制保护方案后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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