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陈星聚墓园保护问题的函
(办保函〔2008〕775号)
河南省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将陈星聚墓园列入涉台文物保护规划的请示》(豫文物〔2008〕11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鉴于我局涉台文物保护的名单已经遴选、拟定并上报有关单位,陈星聚墓园暂时无法补入该名单。
二、关于将陈星聚墓园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问题。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遴选工作即将展开,届时你局可以按规定程序申报。我局将在专家考察评审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决定是否向国务院推荐将陈星聚墓园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专此。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