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动画歌曲创作团体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1601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02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城市舞蹈有限公司邀请日本动画歌曲创作团体JAM Project一行14人于2008年10月来华,期间于10月5日在上海演出1场。如安排该团于访华期间赴其他省市进行演出,请根据相应法规办理有关手续。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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