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执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哈办发〔2008〕28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执行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执行责任分解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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