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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8〕1195号)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安联发〔2008〕27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10亿元人民币变更为14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变更后,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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