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国家文物局关于扬州双博馆馆藏木质雕版抢救性技术保护方案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扬州双博馆馆藏木质雕版抢救性技术保护方案的意见

(办博函〔2008〕758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扬州双博馆馆藏木质雕版抢救性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苏文物博〔2008〕90号)收悉。根据《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应进一步针对拟修复文物的保存现状、环境控制状况、存在病害的藏品数量、主要病害类型及成因进行详实的科学调查与评估。

二、应对拟采用的清洗方法开展先期实验,经筛选后再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应对涉及的木质雕版虫害、霉害进行科学、系统地研究,确定防治方法、杀虫范围等;接触型杀虫剂、防霉剂失效后在文物上的残留物的处理及其长期积累对文物的损害应有明确的说明。

三、对断裂、变形的木质雕版进行加湿处理、试用夹具、使用封护材料等方法的可行性应开展进一步的论证。

四、应针对文物病害明确提出具体可行的修复方法、修复材料及后期效果等。

请你局加强对馆藏文物技术保护的组织与指导,进一步修改完善保护方案后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九月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