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州一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农药企业更名的通知
(闽经贸石化[2008]575号)
各相关农药企业:
你们提出关于变更农药企业名称的申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485号)规定,经材料审查和现场考核,我委同意福州一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的更名(详见附件),特此通知。
附件:福建省农药企业更名名单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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