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克里斯克鲁小丑团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1546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8]24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东上海国际文化影视(集团)有限公司邀请加拿大克里斯克鲁小丑团(Craz―E―Crew)一行51人,于2008年9月27日至10月7日到江苏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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