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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西安事变纪念馆防雷系统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西安事变纪念馆防雷系统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898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修改完善西安事变纪念馆防雷系统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08〕7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

二、补充纪念馆陈列室建筑规模及尺寸。根据规范要求,明确引下线的数量,使勘察资料与设计图纸相一致。

三、补充防雷地网使用降阻剂的设计依据,并对降阻剂的类型及对地网的腐蚀情况做出说明。

四、对每座建筑物上安装4支避雷针的必要性进行说明。

五、补充供电和弱电系统安装防雷保护器的具体做法和位置标注。

六、明确跨步电压的位置及防范措施。

七、补充系统完成后的效果评估。

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按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由你局核准并按有关规定完成技术审批后实施。实施过程中请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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