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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福建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印章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福建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印章的通知

(闽政办函 〔2008〕108号)




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 〔2008〕136号)精神,决定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启用 “福建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印章。

附:印模 (略)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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