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国家文物局关于通报阿根廷共和国被盗文物信息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通报阿根廷共和国被盗文物信息的函

(办博函〔2008〕738号)




公安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

近日,我局收到阿根廷共和国驻华大使馆照会,告知阿根廷共和国布宜诺斯艾利斯市近日发生的书画作品被盗一事。阿根廷政府请求我国有关部门予以合作,如得到被盗文物的线索及时向其通报。现将相关信息转你部(署),请酌处。

专此函告。

附件:阿根廷共和国驻华大使馆照会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