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福建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福建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闽政办〔2008〕153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