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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丹麦Efterklang乐队和瑞典Tape乐队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丹麦Efterklang乐队和瑞典Tape乐队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1468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外请[2008]8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对外艺术交流中心与广州市霄阳广告有限公司邀请丹麦Efterklang乐队一行5人和瑞典Tape乐队一行3人,于2008年10月2日到广东省星海音乐厅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审定演出节目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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