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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牙买加SEAN PAUL乐队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牙买加SEAN PAUL乐队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1422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41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世纪轩昂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牙买加SEAN PAUL乐队一行23人,于2008年8月20日至25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认真审核演出内容,并要求演出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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