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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按模板格式填报企业基本信息表电子文档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按模板格式填报企业基本信息表电子文档的通知

(建市资函[2008]6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的效率,现将企业基本信息表模板格式发给你们,请通知各相关企业,自2008年10月1日起,在企业申报资质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申请表电子文档)的同时,按照申报的种类和模板格式要求(见附件1-5)将企业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并刻成光盘,经你们核对后,将该光盘随同申报资质材料一同上报,作为公示时的企业基本信息一并上网公示。

附件: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基本信息表;

2、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

3、工程监理企业基本信息表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表

5、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基本信息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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