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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08年第14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08年第14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及安全管理炼铁炼钢考评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8〕27号)的有关规定,核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二分厂等12个炼钢炼铁单元为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一批),现予以发布。

附件: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一批)名单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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