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安康历史博物馆馆藏古字画技术保护方案的意见
(办博函〔2008〕709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安康历史博物馆馆藏古字画抢救修复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08〕97号)收悉。根据《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方案中涉及不同材质的馆藏字画,应区分材质制订有针对性的保护方案。
二、方案中拟使用的保护材料,应提供相应的试验数据和应用评价报告,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请你局加强对馆藏文物技术保护的组织与指导,重新编制技术保护方案后另行报批。
特此。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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