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的通知
(闽建筑[2008]2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闽建筑[2007]55号)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的通知》(闽建筑[2008]2号),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协会初评,省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会复审,省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进行评审并上网公示。现将95家2007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公布。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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