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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湘鄂赣革命纪念馆馆藏一级纸质文物技术保护方案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湘鄂赣革命纪念馆馆藏一级纸质文物技术保护方案的意见

(办博函〔2008〕672号)




江西省文化厅:

江西省文物局《关于补充湘鄂赣革命纪念馆馆藏一级纸质文物修复方案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07〕111号)收悉。根据《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方案缺乏拟修复文物的具体数量。

二、方案提出的技术路线不合理,不宜采用氧化剂去除纸质文物上的霉斑和污迹;不宜采用托裱法进行修复加固,建议进行局部修补。

三、应明确方案实施单位和实施负责人。

四、请你厅加强对馆藏文物技术保护的组织与指导,重新编制技术保护方案后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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