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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望海楼教堂维修方案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望海楼教堂维修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08〕675号)




天津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核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望海楼教堂维修方案的请示》(津文物〔2008〕1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补充勘察资料,对建筑结构、材料强度、主要残损部位、残损程度和原因、历次维修的情况进行勘察分析评估。

二、应结合勘察评估结论确定合理的抗震设防目标,提出干预度小、可行性好的结构加固及补强措施。

三、针对建筑残损状况和原因,提出修缮措施,说明并标注各残损部位的修缮项目及工程量。补充说明落架的必要性及部位。散水地面的铺设形式应有依据,砖地面应取消聚氨酯清漆封护。

四、补充说明并标注建筑使用的原始材料及工程做法。针对室内勘察情况,制定适当的修复措施。

五、对剔除外墙2m以下砖墙、设置钢筋混凝土防潮层的做法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六、进一步明确设计技术路线的依据。

七、规范文字说明,补充实测图及总平面图、平面图、部分剖面图及现状图。

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按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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