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上饶集中营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788号)
江西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上饶集中营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请示》(赣文物字〔2008〕3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一)补充小石桥桥基稳定性评估;维修做法中用预制砼梁代替枋木的做法缺少设计依据,可采用枋木梁加钢板的方式增加强度。
(二)西山监狱损毁严重,在修缮中应严格把握标准,并遵照当地民居样式,不能任意提高建筑档次。
(三)地面防潮层设计应采用传统方法。
(四)水溶性防腐材料CCA渗透性差,可选用渗透性好、抗流失的油溶性药剂。
(五)补充白蚁防治方案。
三、请你厅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由你厅核准并完成所有审批程序后实施。请加强施工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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