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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亚细亚大楼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亚细亚大楼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793号)




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亚细亚大楼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沪文管发〔2008〕11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严格控制室内装修,防止后期使用对原建筑的损害。

三、对文物本体的抗震加固应适度,不宜以现行规范为依据,建议结合文物建筑自身的特点予以调整。

四、设备改造利用所涉及的建筑、装饰物的增加,包括电梯井等,应具有可逆性。

五、补充室内各部位的色彩说明。

六、规范图纸:如:加盖设计单位报审章,图签应有签字,设计图纸应有修缮内容的标注。

请你委组织设计单位按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由你委核准实施。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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