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定窑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保定天华工贸有限公司电解用预焙阳极技改项目车间选址的意见
(办保函〔2008〕657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保定天华工贸有限公司在定窑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原厂区内电解用预焙阳极技改项目车间选址的请示》(冀文物字〔2008〕7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拟建设项目位于定窑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技改后该项目生产造成的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将对遗址及其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不同意该项目选址。建议你局协调相关部门,在定窑遗址建设控制地带以外另行选址建设该项目。
二、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抓紧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和专业考古研究机构,尽快编制《定窑遗址保护规划》,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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