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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监理取费标准内部暂行规定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监理取费标准内部暂行规定

(商援发〔2008〕285号)




各有关工程监理企业:

为适应新形势下援外成套项目施工监理工作的需要,充分调动援外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提高援外成套项目施工监理管理水平,特制定《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监理取费标准内部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请径与商务部(对外援助司)联系。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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