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注销15家公司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成都金宇(集团)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公司(名单见附件)取得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依法应予注销。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好善后工作,我部公示了上述拟注销经营许可相关信息,在公示期内我部未收到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我部注销上述公司取得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相关公司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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