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8〕5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是我市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已经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并作为市直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各级政府要给予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将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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