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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查统计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情况的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查统计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情况的函

(建质安函[2008]4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加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提高建筑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监管水平,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司拟对全国各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请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有关方面填写本通知附表一、二、三。其中,表一分别由省级、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设主管部门填写后,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统一上报。表二、表三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汇总情况后统一上报。

请于2008年8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表一(3份)、表二(1份)和表三(1份)通过特快专递寄报我司。

联 系 人:张 强

联系电话:010-58933920

附件:附表一、二、三

住房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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