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南华置地广场设计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08〕626号)
辽宁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南华置地广场设计方案的请示》(辽文物局发〔2008〕9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根据考古勘探报告和历史文献分析,该项目拟建区域的地下遗存文化内涵丰富,对于研究沈阳城市发展史具有重要意义。应在履行报批手续后,进行详细的考古勘探和发掘,如有重要考古发现,应速报我局。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二、拟建项目位于沈阳故宫建设控制地带内,体量巨大,应尽量降低建筑高度和建筑容积率,压缩建筑体量,弱化建筑立面,建筑风格应与沈阳故宫历史风貌协调。应从沈阳故宫内选取不同的点进行视线分析,综合确定建筑高度。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并结合考古发掘结果和文物保护的需要,指导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调整后,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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