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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扎赉诺尔古墓群保护方案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扎赉诺尔古墓群保护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08〕624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扎赉诺尔古墓群保护方案〉的请示》(内文物发〔2008〕3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方案中缺少地质和气候环境勘察基础资料,墓葬本体保存现状评估和破坏因素分析不够深入,保护对象不明确,方案设计依据不足,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具体意见如下:

(一)应进一步深化墓群保存现状和价值评估,明确保护对象和范围,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综合保护的措施和原则。

(二)应补充地质、水文、气候等勘察资料和实测地形图,调查分析坡体的坍塌、沉降现象,评估墓群区域的结构稳定性,为制订保护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三)应评估原有围栏和看护用房的现状,并说明重建的必要性。

(四)应进一步规范图纸,完善图纸说明。

二、请你局组织方案设计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后另行报批。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专业考古研究机构,制定《扎赉诺尔古墓群保护规划》,统筹考虑墓群本体和周围环境的整体保护。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加强扎赉诺尔古墓群的日常防护和管理工作,严禁采煤取土,确保墓群的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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